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高速公路航海路互通式立交改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6]6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郑州市航海路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交叉处。拆除现状菱形互通式立交,新建对角象限双环式半定向苜蓿叶型互通式立交,航海路下穿郑州机场高速公路,匝道下穿机场高速、上跨航海路,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机场高速公路1200米,拆除原有匝道800米,新建单车道匝道1554.96米、双车道匝道1903.54米。
路基挖方10.6万立方米,填方12.9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62.7千平方米;新建桥梁862.424米/6座,加宽桥梁243.2米/3座;通道5道,其中改建2道,新建3道。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 个月(随总体施工进度实施);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批复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供配电系统、照明和10kv外接等工程(新建柱头灯2100套,投光灯1160套,点状景观照明灯5700套,内嵌式匝道灯500套,35m高杆灯4套,14m中杆灯58套,10kV外接电引入及配电设备和管线材料等),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2条以上(含2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道路照明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每年均为盈利。
3.1.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签发日期在2012年10月之前的,需附继续教育证书彩色复印件)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http://www.zzsggzy.com)”,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到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A锁办理处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4.2.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当天支付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下午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河路35号)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70号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88811258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8室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0371-55261257
传真:/
电子邮件:22249897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