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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投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项目收益债所需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 编辑:admin 时间:2019-01-29 09:01:34.0 点击数:2773

郑州交投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拟就停车场项目收益债所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比选,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债券名称

郑州交投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项目收益债。

二、比选范围

承销发行停车场项目收益债所需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募投项目为郑州市中原区市民公园附属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和郑州市中原区市民广场附属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

三、募投项目情况

1、郑州市中原区市民公园附属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市民公园附属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北临健民路,南临市民大道,西临图强路,东临乐山路。项目总占地75261㎡,总建筑约面积90313㎡,其中地下2层(90313㎡),停车位约2600个,项目投资估算为5.5亿元。

2、郑州市中原区市民广场附属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市民广场附属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北临兴国路,南临中原西路,西临图强路,东临乐山路。项目总占地面积105015㎡,总建筑面积152680㎡,其中地下2层(152680㎡),停车位约4000个,项目投资估算为12亿元。

四、资格要求

(一)评级机构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2. 须具有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企业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资格,具备较强专业能力,拥有较强的专业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

3. 为至少两家大型企业债券发行提供过信用评级服务;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

(二)律师事务所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成立并执业三年以上,有良好的律师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所,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5、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业务资质证书,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

(三)会计师事务所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从事该项业务的其他情形; 

2.在河南省内注册或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业务资质证书,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 ;

4.具有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

5.收费合理,按照行业规定的收费标准完成项目审计。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自带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年有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事务所已具备履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相关服务能力等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19129日至20181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郑州交投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陇海中路70号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内101012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七、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郑州交投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邢乃昱

联系电话:0371-86560856

联系地址:陇海中路70号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内101012

邮政编码: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