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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〇七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桩基检测比选公告

来源:107中项目部 编辑:admin 时间:2022-02-17 15:46:16.0 点击数:5618

1、比选条件

郑州市第107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单位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第107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桩基检测;

2.2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郑州市二七区东升路以东、左江路以北、百荣东路以西、浔江西路以南区域,建设用地面积约108729平方米(合163.09亩);

2.3工程内容:桩基检测工程;

2.4质量要求: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安全要求:安全零事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中心出具的2020年6月以来的社保证明);

3.4企业业绩:比选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完整的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打印版(查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打印版(查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领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86558105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70号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先生  张女士

电话:0371-55679799

电子邮件: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