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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36线连霍高速至国道310段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监事会办公室 编辑:admin 时间:2020/5/7 11:20:55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36线连霍高速至国道310段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补助,省适当补助,其余由项目业主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236线连霍高速至国道310段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连霍高速公路上街站北侧匝道出入口处(设计起点桩号: K0+000) 。路线沿老路向南与安阳 路、X017平面交叉后折向东南,至滹沱村后再次折向南,利用现状桥梁上跨陇海铁路后,继续向南过沙固村、连三村后与丹江路平面交叉,在K4+800处利用路段结束并进入新建路段,新建公路在石咀村东侧新建大桥一座并平行于铝厂铁路专线继续向南前行,过陈庄村、荥阳瑞华铝业有限公司后至竹川大桥东侧接现状道路向南,终点位于该线与G310线交叉处(设计终点桩号: K8+590.747)。路线全长8.591公里, 其中老路改建4.964公里,新建路段长3.627公里。工程造价15484.9515万元。

2.3招标范围: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土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竹川养护道班工程的结算审核(对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包括施工中的工程变更、签证、进度款支付、索赔等项目的造价成果文件进行全面审核)。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专业年限10 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时间为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查询页;【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3室)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请各投标人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的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3)类似项目业绩;

4)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信用中国》的查询页;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第三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770057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中路70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杨先生

电话:0371-65928023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3室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