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2.2招标内容: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顾问、法律纠纷处理、投资并购、债券发行等专项法律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5入围单位数量:3名;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不低于十年(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显示的首次批准执业日期、考核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为准)。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国有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建设工程领域诉讼类或投资并购类或债券发行类法律服务业绩;
备注:
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均须提供合同,但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三个年度的公司,可以提供成立年度至今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拟派服务团队的律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携带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应对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伪造或不符合要求材料情形的,即视为无效投标,并取消其资格;
7.2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查验业绩资料真伪,若入围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单位的入围资格,并向行业监督部门举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向西南150米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617707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8811802
电子邮箱:LCZBDL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