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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高速公路航海路互通式立交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编辑:admin 时间:2016/8/16 18:24:46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高速公路航海路互通式立交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6]6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郑州市航海路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交叉处。拆除现状菱形互通式立交,新建对角象限双环式半定向苜蓿叶型互通式立交,航海路下穿郑州机场高速公路,匝道下穿机场高速、上跨航海路,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机场高速公路1200米,拆除原有匝道800米,新建单车道匝道1554.96米、双车道匝道1903.54米。

路基挖方10.6万立方米,填方12.9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62.7千平方米;新建桥梁862.424米/6座,加宽桥梁243.2米/3座;通道5道,其中改建2道,新建3道。

立交范围内机场高速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42米;匝道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环形及B、D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米,对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米。航海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十车道。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的规定。

2.3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负责本项目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工程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

施工监理标:负责本项目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工程、供配电、机电工程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

施工标共分为1个标段;施工监理标共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每年均为盈利。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8月1日-2016年8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含市政)的类似施工业绩或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中包含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的类似施工业绩或独立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中包含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的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和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监理招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8月1日-2016年8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含市政)的类似监理业绩或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中包含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的类似监理业绩或独立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中包含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的类似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或施工监理招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和处于国家、河南省、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申请。

3.6申请人均须提交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采用合格制,监理标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申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和2份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1日10:00分,申请人应于2016年9月1日8:30至10: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中心(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南约2公里潮河桥南头路东,请注意相应指示牌“交通信息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向南1000米路西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0371-865581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孙女士 周先生

电   话:18638009662 18503866112

传   真:0371-55638079

                                                                                                2016年8月16日